会计政策论文第1篇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涵义

会计政策变更指企业在出于某种原由之下,对相同的会计事项改变原来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新准则制度下的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便可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的规章制度要求会计政策必须做出变更;二是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有能够为企业提供方便的有点,能提供比原会计政策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当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或者法律法规要求、亦或管理当局为达到某种目的都可能导致会计政策调整,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或者法律法规要求的调整是无盈余管理动机政策变更,管理当局为达到某种目的的调整是不正常的、有盈余管理动机的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可以分为强制和自愿会计政策变更。前者指会计政策制订者利用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硬要求企业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经营者必须执行。普遍认为寻租理论是强制会计政策变更的理论基础。还有一种就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环境和个体目标而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自愿会计政策变更。其是企业自主选择的结果,目的是出于方便和信息的可靠考虑,为了向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

(二)盈余管理的涵义

盈余管理具有双重,适度的盈余管理能促进市场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确立,过度的盈余管理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所以应该肯定适度的盈余管理,对过度的盈余管理有足够的重视,通过企业盈余管理来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披露质量,还有就是有助于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帮助做出正确决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盈余管理行为有三种类型:收益平滑盈余管理、政策诱增式盈余管理和巨额冲销盈余管理。为了对企业会计政策并更进行研究,学者对这三种盈余管理行为设定了标准:收益平滑既不属于巨额冲销范畴,也不属于政策诱增的范畴,是保持盈利的稳定增长态势,有意减少所披露收益的波动的形式。政策诱增指当实施新会计政策后企业增加的利润或者增加的利润补偿以前的亏损为判断标准,其目的是依据扭亏、摘牌、配股和增发要求而人为地做大企业利润;巨额冲销以政策变更前后的本年净利润为负,并以降低当期利润的政策变更行为为判标准,其目的是保证盈利水平,有意做大当期的亏损;还有不属于上述三类盈余管理行为的,理论界将其界定为正常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与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

(一)寻租理论

戈登•图洛克是最早提出寻租理论的,他认为付出劳动获得收入的过程中,当人们获得的收益大于付出劳动的心理预期时,人们就认为自己获得了应得的收获。完全竞争理论虽然也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解释,但是考虑的不够全面,低估了对税收等造成的实际损失。寻租理论为强制会计政策变更提供了理论基础,寻租理论中的驱动因素正是企业能够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进行强制变更的原因,也可通过加强对契约成本和政治成本的影响来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这些都是经济个体为了个体利益而做出的。但是任何理论都要经过与社会磨合、融洽、不协调的过程,随着环境的改变,依据寻租行为,便会引起避租者的反抗,从而对双方的利益都产生不利的影响。在这种状况下,强制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就会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终可以确保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所导致的契约成本和政治成本最低,使整体效益偏好就达到了目的。

(二)可比理论

自愿会计政策是与企业的个体行为息息相关的,由于其个体目的的复杂和难以控制,使自愿政策变更一直缺乏理论支持,这种状况一直到可比理论的出现才得以改变。当前的各种环境使企业所处的外界环境复杂多变,为了适应外界环境,企业做出一定的调整也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出于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和公允的目的。在企业财务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时,为了免给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理解带来困难,一般都要求前后的财务报告趋于一致。企业会计信息的一致和可比其实并不矛盾,在面对风云变幻的企业经营环境,当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和便利远远大于原会计政策的时候,就应该采取政策变更。在这个时候,片面强调一致不但不利于会计信息的公允,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不能把一致绝对化。会计活动作为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产物,是随社会而生随社会而长的,财务报表在企业中有很重要的作用,是企业管理者关注企业发展的焦点,是管理者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桥梁。在企业的外部环境和经营目标发生变化时,出于会计信息的公允和真实,企业就要进行政策变更,但界限的把握不是那么容易,但是其实质往往是与表象不一致的,企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更多的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更多的是对企业管理者的考虑,这是人自私行为的表现。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理想的竞争市场是一个公平的平台,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没有阻碍,经济体间的信息互通,完全实现信息可得可信。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很容易被市场识破,这样盈余管理就失去存在的必要了。但是这是理想化的完全竞争市场,事实上不存在,目前的上市公司都是经营权和所有权相互分离的,这样更不会出现信息对称的完全竞争市场。两权分离使得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只能通过企业经营者提供的企业财务报告来了解企业,但很显然这些信息是经过加工处理的二手数据或者N手数据。企业管理者掌握着企业的经营信息,能够运用信息是自身财富最大化,不太可能给外部相关者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管理层进行的盈余管理操作正是借助了信息上的不对称。

(四)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认为企业相关的各类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构成了不同的契约,包括企业管理者、员工、股东、政府、供应商等。为了获得个体利益,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的驱动下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这里主要研究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企业委托人会给企业人设定一组契约,是为了督促委托人和作为报酬的依据。当双方出现利益分歧时,管理当局会用盈余管理方法来维护自身利益。当然委托人对人的业绩考核采取何种什么方法也对企业管理人员的会计政策上的选择产生直接影响。

三、企业应用会计政策变更实施盈余管理的方法

(一)变更存货计价方法

改变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必然会关系到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有一共有四种: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移动加权平均法。这四种方法之间的转换会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发生。利用这种方法的改变进行盈余管理经常出现在上市公司。

(二)变更相关资产的初始计量或后续计量方法

改变初始计量方法也会导致企业会计政策变更。例如,在企业中的固定资产,在初始入账时,是以购买价款或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计量进行资产成本评估的,都是可以人文选择的;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费用支出是选择资本化还是选费用化,这都会有很强的主观。

(三)变更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借款费用进行费用化。借款费用的确认会影响盈余,所有改变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也就是进行盈余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四、结束语

会计政策论文第2篇

1.1规避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起步比较晚,对于相关的游戏规则并不成熟,并且我国的资本市场受政府管制较多,政府的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财务数据来衡量,为规避政府的管理和市场的监管,部分企业开始在会计政策选择上下功夫,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变更来规避政府、市场的监督管理。

1.2实施盈余管理陆建桥(2002)将盈余管理定义为“企业管理人员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做出的会计选择”;盈余管理是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之一。为把财务报告调整到满意水平,进行适当的利润操纵。利润指标是企业股东衡量管理当局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是计算管理者报酬的重要依据之一。可以说,为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而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

1.3履行债务契约债务契约关系是企业与外部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当企业和债权人的债务契约关系发生后,股东和债权人之间便产生了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具体表现为股东或经理人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剥夺债权人的财富。债务契约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和要求,限制行为人的活动范围和权限,以此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4实施纳税筹划每个企业都有纳税的义务,也都可以实施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主要依据就是会计政策的选择。通过会计核算利润多了,缴纳税款也会相应增加,企业可支配的资金就会减少。大企业往往承受比小企业更高的税率,为了尽可能降低大企业的免税水平,一般企业通过纳税筹划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调整,采取各种有可能不违法的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方式来合理避税。因此,管理当局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然会考虑会计政策对税负的影响,降低现实和潜在的税负。

1.5会计实务核算的需要由于会计实务的复杂和多样,会计准则不能面面俱到,留有一定的余地,存有备选方案,这就为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提供了空间。会计准则虽然具有强制和约束,但不是纯技术的,是各利益主体之间不断博弈的结果,各利益主体都在追寻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导致会计政策的多样和会计政策选择的多样。

2会计政策选择实例分析——以存货和固定资产为例

2.1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的影响存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发出存货计价方法有许多,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直接影响。依据现行财务会计准则,对于存货的后续计量,可以选择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原理是存货、发出及期末存货的成本均以购入时实际成本计算,以随时掌握存货进出,对控制企业存货的数量、金额及企业成本管理方面是有利的。个别计价方法下不会对存货成本和企业利润造成任何影响,财务数据是真实可靠的。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成本接近最后购入的存货成本,物价上涨时加大了企业的税负,利润降低,当物价下跌时,税负减少,企业利润增加,减少了存货分批认定的工作量,能随时计算出发出存货和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加权平均法计算简便,但是容易造成存货非正常流失或损失,主要对存货价值进行了加权平均,对利润的影响也是一段时间的平均值。可以避免物价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但在各批次存货价格相差较大时,会导致计算的利润与真实值之间相差较大。

2.2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选择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很多,一般折旧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主要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不同折旧方法的选择对企业有着不同的影响。平均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估计的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用双倍直线折旧率乘以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值。年数总和法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总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折旧率。加速折旧可以使各年折旧额呈递减趋势,在资产早期,计入成本的折旧额较多,能够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延缓缴纳税款。采用加速折旧法,会节约所得税费用,但会降低企业的净收益,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从管理者业绩评价的角度,直线法比加速折旧法更合理,每一年度的净收益也较为均衡,核算相对简单。

3H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存在主要问题

3.1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不规范会计政策选择随意化是当前会计政策选择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部分企业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盈余管理,但也有部分企业打着盈余管理的幌子,操纵利润、粉饰报表、弄虚作假。部分企业为急于上市、保配资格,在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上违规操作,常常突破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限制,出现违规违法现象。会计政策选择的不正确往往导致经济事项不能如实反映,会计信息和会计报表失真现象严重,财务数据不准确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

3.2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动机不端正企业政策选择动机不端正,就不能发挥会计政策应有的作用。部分企业为逃避纳税、粉饰报表、财务造假而通过会计政策掩盖违规行为。部分企业为获取银行贷款,人为提高速动比率,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些都违背了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的初衷。

3.3企业会计政策选择透明度不高财务信息公开是会计工作最好的监督,但是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部分企业没有披露会计政策选择情况,会计政策选择、变更、使用的透明度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会计政策有很大的选择空间,但是在会计政策选择过程中,要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及时公开、公布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情况,按照公允的情况,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4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效果不佳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往往只注重某一会计科目或某一会计政策的选择,整体效应并不显著,没有达到整体最优。从会计政策选择的数量上分析,能够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企业并不多,这些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效果也并不理想,达不到整体效果最优的目的。大部分企业在会计政策选择过程中,会计政策选择随意,信息透明度不高。还有部分企业选择的会计政策与所实现的期望恰恰相反,所谓的政策与经济实质不相符。

3.5会计政策选择不科学H企业在会计政策选择过程中,政策的权威较差,区域组织与部门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会计政策的制定和需求管理没有规划,系统不科学。缺乏相应的会计政策管理办法和框架,会计政策衔接较差,适应不足。会计政策变更条件不具备,与生产经营环节相脱离,会计政策的执行缺乏相应的监督,风险控制较差。会计政策人才短缺,政策文件不规范,受众不广。

4H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完善建议

4.1提高会计人员以及管理层的专业素质由于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一定的主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但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还要求会计人员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会计人员以及管理层的专业素质是会计政策正确选择的前提。我国现行企业制度下仍充斥着一些综合素质较差的财务和管理人员,H企业要通过人员的培训、素质培养、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和管理层的职业素养。要创新人才选拔,建立公开竞争的人才市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对会计人员和财务主管专业素质的培养。

4.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H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存在一股独大的局面。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职能,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建立董事会与受托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由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计。

4.3制定会计政策选择应遵守的原则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要遵循遵从原则,要遵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计量。要遵循一贯原则,会计政策要保持连贯,不可随意变更。要遵循合理原则,会计政策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兼顾成本效益原则,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改进成本核算和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会计政策论文第3篇

关键词:亏损弥补;新旧税法;新旧会计处理

1新旧税法差别

1.1新税法将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不再遵从国税发[2006]56号文件的规定。

1.2原申报表根据税收政策,将免税所得列入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亏损后减除,将减免所得税额列入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后减除。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弥补亏损后,没有所得额的话将不再计算减除,不能扩大当年度亏损额。

新申报表根据新所得税法规定则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入纳税调减项目,在“纳税调整后所得”之前扣除。这样无论企业是否有利润和所得,这些项目都可以在当年作为税前扣除,直接减少所得额或扩大当年度亏损。

1.3对境外所得弥亏有别。

新申报表在主表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之前有一栏“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这说明,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但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亏损弥补的新旧会计处理

2.1旧准则。

如果企业当年发生财务账面亏损,应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企业以后年度弥补亏损时作以上相反的分录。如果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而非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再做其他分录。

2.2新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准则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只给出了原则的规定,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对于未来可以转回的应纳税额预计过高,可能无法转回,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应当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弥补亏损的三种方式

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五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4案例分析

路源公司2007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当年适用税率为33%。经综合判断,该公司在五年内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假如路源公司2008年至2012年所得税率均为25%,无其他暂时差异。超级秘书网

2007年末,企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补亏抵减198万(600万元×33%)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98万

2008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经复核预计未来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末账务处理:

4.1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资产的调整。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48万(600×33%-6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补亏抵减48万

4.2弥补2007年亏损,抵减2007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100万元×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补亏抵减25万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经复核预计未来五年内不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于2009年无法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谨慎原则,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进行账务处理,只进行备查簿登记,并将年末递延所得税的账面价值全部转销。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198-48-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补亏抵减125万

2010年经济形势仍未好转,亏损继续加大,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经复核预计未来五年内不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照谨慎原则,2010年不进行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2011年经济形势好转,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经复核预计未来一年内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1年末账务处理为:

①转回2009年已经转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补亏抵减125万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25万

②弥补2007年亏损,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100万元×25%)

会计政策论文第4篇

一、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但是,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并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税务处理

会计政策是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但税法规定很多与会计政策不一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因此,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税务规章的规定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程序并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后,将变更理由向税务机关说明,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再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或者因为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政策变更不能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纳税年度内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对企业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或者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如果影响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应进行纳税影响数额的调整。

企业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的,不影响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得追溯调整前期应纳税所得额。采用追溯调整法造成时间差异,则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调整,按所得税会计准则调整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不影响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不用考虑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一、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企业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所以,企业因会计估计变更,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的,在税务处理上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造成差异的应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并在当期进行纳税调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并在当期和未来期间进行纳税调整。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报或错报。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会计政策论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政策选择利益相关者展望

一、我国会计政策视角规范研究文献回顾

( 一 )早期会计政策选择 早期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会计政策选择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企业几乎没有会计政策选择权。随着1979年提出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管理原则,会计学术界开始不断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模式,但研究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文献非常少,仅有李瑞华(1989)从国家(或制定公共政策的组织)和企业角度界定了会计政策的概念,认为经营形式和产权关系、经营者集团的利益、物价变动是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

( 二 )20世纪会计政策选择 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推动了会计政策选择研究。会计政策的概念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会计政策应分为宏观会计政策和微观会计政策两个层次,前者的主体是政府或有权制定会计准则的机构,后者的主体是企业(黄菊波等,1995)。二是在不否认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前提下认为会计政策主要指微观会计政策(曲晓辉,1999)。三是认为会计政策只能是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主体都是企业(刘叔申等,1996)。会计政策选择立场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是复合立场,认为会计政策选择应同时考虑国家、委托人、受托人的利益,因为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冲突,仅从单一立场选择会计政策会激化矛盾,可能导致一些有损企业价值增长的行为发生(袁志等,1994;胡春元,1996)。另一类是单一立场,认为“复合立场”只能作为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努力方向,而不应成为现实要求,企业的委托――关系决定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立场应是企业管理当局(李端生等,1996;唐松华,2000)。会计政策选择内容的研究文献较少:袁志等(1994)认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结合模式、会计核算形式等选择都属于会计政策选择内容。而曲晓辉(1999)认为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诸如存贷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等一系列会计原则、方法和程序。会计政策选择原因的研究结论差别较大:黄菊波等(1995)认为会计政策的产生源于会计的模糊与不同的会计观点。戴奉祥(2000)将会计政策选择问题视为社会公共选择问题,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由政府规定一般的会计规范而将剩余的特殊会计政策留给市场主体自己选择是一种更有效率的选择。唐松华(2000)认为企业治理结构是产生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在原因(前提),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和会计准则的不完全使得企业拥有会计政策选择权有其必然和合理。毕秀玲(2000)认为会计政策选择主要源于会计客体的假设前提与客观现实之间的背离、会计处理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消除会计数据滞化因素的需要以及会计信息质量间矛盾存在的影响。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目标,曲晓辉等(1999)认为选择会计政策的目标理论可区分为资产计价论、收益确定论和多因素论三种,它们大体上呈现一个递进过程,而多因素论显然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大多数学者都赞同会计政策选择目标应服从于会计目标,也有极少数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如谢德仁(2000)认为程序理才是会计所可能实现的唯一目标,而并非结果理。关于会计政策选择原则,刘叔申等(1996)认为企业选择会计政策应当遵循公认与合法原则、成本与效益相结合原则、适用原则。曲晓辉等(1999)认为企业选择会计政策应当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从企业总体目标出发,以公允反映为准绳,以法规制度为限度,以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为前提。

( 三 )21世纪会计政策选择2000年以后,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以及不断深化发展,会计政策选择研究开始或多或少体现出利益相关者理论。部分学者在90年代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探讨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相关问题。如对于会计政策选择目标,潘煜双(2004)提出了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目标,即会计政策选择既不应该偏向任一单方利益相关者,也不应该存在严重的经济后果。杨成文(2005)认为通过科学的治理结构,个人利益最大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可以获得一致,企业价值最大化应是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最终目标。翟胜宝(2009)基于伦理学视角,将会计政策选择目标定位于以股东利益为前提条件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动态均衡。这些研究成果中或多或少地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治理从股东的单边治理转向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背景下探讨会计政策选择。当公司治理从股东的单边治理转向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时,部分学者尝试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讨会计政策选择。李姝(2003)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作为会计信息的生产和提供者的企业,它与各个利益相关者构成博弈的一方和多方,各方基于利益和需求的动机均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企业只有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才能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保证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黄文锋(2004)提出制约会计政策选择的制度三级链之一就是公司治理,此外内部控制、产权制度、市场和法律制度、信誉也是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王富利(2005)提出公司治理是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外部因素之一,此外利益相关者、会计准则、会计监督和职业判断也是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外部因素。潘煜双(2004)也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影响会计政策选择公允的主要因素,其认为随着公司治理目标从维护股东利益转变为兼顾相关者各方的利益,会计政策选择也将出现明显的变化。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完全置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进行研究。首次将会计政策选择完全置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研究的学者是王运转(2005),其提出利益相关者应拥有会计政策选择权,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是会计政策选择追求的目标,而该目标的达成需要企业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遵守会计政策选择原则,并在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外约束机制下运行。其后林爱梅(2006)同王运转的观点类似,也认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是会计政策选择目标。朱磊(2007)认为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利益相关者各方博弈的结果,为了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其提出的四项途径中除了两点同王运转提出的内外约束机制相同外,还强调了磋商与沟通机制、信任机制这两项途径的重要。温琳(2007)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分别探讨了宏观会计政策选择和微观会计政策选择的主体、客体、动因、目标以及行为偏好。对于微观会计政策选择主体其观点与王运转相同,都认为是利益相关者,但是其强调了管理者是执行主体。微观会计政策选择的目标首先应该遵循宏观会计政策选择目标,其次,要实现组成企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其进一步探讨了股东、管理者、政府、债权人和员工这五类利益相关者在各自不同动因下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偏好或影响。宋在科等(2008)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了管理者、股东、债权人、雇员四类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对于股东、债权人和雇员的分析与前面学者区别不大,对于管理者,其强调了管理者的经济和心理的需求也会对会计政策选择产生影响,比如声誉、政治动机、权力动机、高职位消费以及自由度等等。其进一步将利益主体划分为强势和弱势两大类,其中管理者和大股东属于强势利益相关者,而债权人、雇员、中小投资者属于弱势利益相关者。这种强势和弱势利益相关者的划分虽然还略显粗糙,但是却带来了一定的启示:在研究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时,应该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进一步的细分,才能有助于深化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

二、我国会计政策选择实证研究文献回顾

( 一 )资本市场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 国内关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很多实证研究都是围绕企业上市、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或者退市展开的,并且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有学者发现上市公司在配股前和配股当年存在显著的盈余管理行为,形成我国曾经特有的净资产收益率10%或6%的现象(孙铮等,1999;陈小悦等,1999;阎达五等,2001;黄新建等,2004;张祥建等,2007),这说明企业确实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来获得配股资格并提高股票发行价格。另一些学者发现企业在定向增发或是公开增发的过程中,也会利用会计政策选择影响会计信息的生成以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增发结果(郑琦,2009;王茂超、干胜道,2009;章卫东,2010;刘珍秀,2012)。还有一些学者对上市公司退市等规定导致企业利用会计政策选择以避免出现连续亏损局面进行了研究(陆建桥,1999;赵春光,2006;薛爽,2006;王建新,2007;魏涛等,2007;戴德明等,2009),发现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等是企业保住上市资格常用的手段。除了上面对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单一动因下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外,很多学者开展的多动机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主要源于政府对资本市场的监管。王跃堂(2000)针对短期投资减值、存货减值和长期投资减值三项具体会计政策,发现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配股政策、特别处理政策、暂停交易政策)、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以及审计意见是决定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行为的主要因素。蒋义宏等(2001)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确实会受基于会计数据制定的法律条款的影响而选择能够提高会计收益的会计程序。严敏等(2006)发现多种因素影响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选择,其中证券市场监管占主导因素,强制会计变更也会影响企业的会计选择。邵翠丽(2009)也发现管理者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并无与自身相关的偏好,更多的是基于筹资、上市、配股、避免处罚和避税的考虑进行会计政策选择。谢德仁(2011)的研究结果也表明是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在影响和制约着上市公司是否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而非会计准则。

( 二 )西方“三大假设”的检验一些学者借鉴西方的实证方法对我国进行了“三大假设”的检验。闵庆全等(2000)针对存货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的选择,部分验证了会计政策选择的规模假设、成本假设和效率假设。刘斌、孙雪梅(2005)通过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方法选择获得了报酬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的证据支持,但债务契约假设没有得到证据支持。刘斌、胡媛(2006)将2003年进行过自愿会计政策变更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证实了债务契约假设和报酬契约假设,但政治成本假设的检验结果与假设相反。徐维兰等(2004)以沪市机械、设备、仪表板块类A 股公司的存货发出计价、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三大减值政策的选择为对象,对会计政策选择的一致、稳健以及策略组合进行了实证研究,却没有找到支持西方“三大假设”的实证证据。(1)管理者平滑收益的证据。一些学者为管理者平滑收益找到了证据。赵春光(2006)发现减值前盈利的公司会以转回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来避免盈余下降。叶建芳等(2009)围绕上市公司对交易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展开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比例较高时,为降低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管理层倾向于将较大比例的金融资产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将来平滑收益做准备;在持有期间,为了避免利润下滑,管理层又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短期内进行处置,违背了最初持有意图。(2)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苏新龙等(2008)通过分析新准则下上市公司对投资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来考虑上市公司在选择会计政策时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公司的治理机制是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决定因素,而公司与管理层、债务人、政府的契约及其市场监督契约都是会计政策的影响因素,在面对市场监督时,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公司倾向于选择投资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林爱梅(2009)针对企业股权结构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第1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股权制衡度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强度显著负相关,而高管持股比例和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会计政策选择强度又呈显著正相关。(3)股权激励计划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肖淑芳等(2009)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发现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的三个季度,上市公司的确利用“操纵应计利润”调低利润,而在公告日后又调高利润。张海平(2011)通过分析资产减值率指标,发现股权激励企业的资产减值率在激励方案推出前一年显著高于非股权激励企业,而在方案推出当年及次年又显著低于非股权激励公司,其从资产减值的视角证实了股权激励计划影响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

( 三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的会计政策选择实证分析 将会计政策选择完全置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的文献非常少。宋在科等(2008)采用问卷调查方法,针对弱势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参与意识、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及产生的经济后果等方面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雇员对会计政策选择经济后果的认识水平不是太高,共同治理意识较低,参与会计政策选择的程度低于一般水平,并能受到参与会计政策选择的愿望、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关心程度以及参与共同治理意识这三个因素的影响;债权人与雇员相比,其更关心会计政策选择并更愿意参与其中,但是共同治理意识低于雇员,可能参与会计政策选择的程度只略高于一般水平;投资者关心会计政策选择的程度以及参与愿望均明显大于雇员,但参与会计政策选择的愿望没有债权人强烈,投资者的共同治理意识要高于雇员和债权人,其比雇员和债权人在会计政策选择的认识以及参与上更具理。

三、我国会计政策选择研究述评与展望

从研究发展脉络来看,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需要随着企业理论的发展而不断进行深化研究,当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企业理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时,会计政策选择研究也应纳入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研究也应该越来越注重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整体优化。部分学者发现了我国特有的一些现象并取得了丰硕的实证成果,如大部分文献主要检验政府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形成了诸如配股、扭亏、特别处理、增发等我国特有的会计政策选择动机。大部分实证文献采用档案研究方法,通常检验在特定动机驱使下使用特定的方法进行会计选择,这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会计政策呈现多样特征,企业可以采用多种会计政策达成目标,只研究某一会计政策选择可能混淆了多种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二是会计动机呈现多样特征。大部分实证文献主要集中在会计政策选择的单一动机上,而现实中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存在相互冲突的多种动机,一些支持某类动机下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偏好的证据不一定就能证明是该动机造成的,也可能来源于相互竞争的其他动机的影响。此外,实证研究主要关注政府、管理者和债权人这三类主体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很少针对供应商、顾客、员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会计政策选择动机进行实证检验。也没有意识到在国际资本流动日益频繁的背景下,企业新出现的一些会计政策选择动机。档案研究方法的采用虽然极大的丰富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领域,但是也面临着自身仍然无法很好解决的问题,会计政策选择研究领域亟需引入档案研究方法以外的其他实证研究方法。

目前研究成果缺乏统一的理论作为研究的支撑,很少有从综合的视角构建完整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理论体系,造成了现有研究成果中的部分结论还有待商榷。如大部分文献认为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主体是管理者,少数学者认为是利益相关者。造成分歧的原因一方面来自于实证研究中多以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为样本,另一方面来自于企业内部的科层结构被忽视了。而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权赋予管理者或利益相关者更深一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对企业的本质和边界认识模糊。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一种行为过程,即会计政策选择主体采用一定的行为方式对会计政策选择客体所开展的活动过程,依存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目标,并受制于会计政策选择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动因,因此研究企业会计政策选择需要构建完整的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黄菊波、杨晓舟:《试论会计政策》,《会计研究》1995年第11期。

[2]刘叔申、王林:《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政策》,《会计研究》1996年第9期。

[3]袁志、曾钧:《企业会计的崭新课题――企业会计选择与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会计研究》1994年第6期。

[4]李端生、朱力:《论现代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研究》1996年第8期。

[5]唐松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学分析――必然・影响因素・立场》,《会计研究》2000年第3期。

[6]曲晓辉、齐平茹:《论会计政策的选择原则》,《会计研究》1999年第2期。

[7]谢德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经济研究》2000年第5期。

[8]潘煜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现状・选择原则・影响因素》,《会计研究》2004年第10期。

[9]温琳、陈作华:《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会计政策选择》,《财会通讯》2007年第7期。

[10]温琳:《利益相关者微观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分析》,《财会通讯》2007年第8期。

[11]宋在科、王柱:《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会计研究》2008年第6期。

[12]孙铮、王跃堂:《资源配置与盈余操纵之实证研究》,《财经研究》1999年第4期。

[13]陈小悦、肖星、过晓燕:《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经济研究》2000年第1期。

[14]阎达五、耿建新、刘文鹏:《我国上市公司配股融资行为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1年第9期。

[15]张祥建、郭岚:《盈余管理与控制大股东的“隧道行为”》,《南开经济研究》2007年第6期。

[16]章卫东:《定向增发新股与盈余管理――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管理世界》2010年第1期。

会计政策论文第6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审计 国家治理 理论框架 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从审计的发展史看,审计内容都是逐渐由财务审计拓展到绩效审计,审计证据由单纯依赖财务数据扩展为同时注重非财务数据,审计对象不断扩大,审计内容不断丰富,审计计划不断完善,审计方法不断更新。国家层面的治理都需要政府代表公众在公共领域,动用公共权力,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制定公共政策,协调社会事务,解决公共问题,以维护公共利益,满足公众需求。换言之,公共政策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工具,其制定和执行情况是反映国家治理能力高低的关键依据。

一、基于国外经验对公共政策审计内涵的理解及国家治理视角下我国公共政策审计理论框架的构建

(一)国外开展公共政策审计的现状:由政策绩效审计向全面公共政策审计过渡

在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监控理论的影响下,不论是在理论,还是立法、实践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诸多国家都早已开展了政策审计的探索,比如:在立法上法国宪法规定法国审计院有义务监督国家财政、社保法案的执行,并对公共政策进行审计估评,前者可以理解为着重政策绩效审计,后者则偏重于对政策本身进行的评估;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简称GAO)在审计实践中积极开展公共政策审计,如对联邦儿童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共了14份审计报告,得出相应审计结论,为联邦和各州政府乃至国会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除此之外,美国已将公共政策审计上升到国家审计的战略层面,将公共政策审计纳入国家审计五年战略计划中考虑,GAO在其的《美国2010-2015年战略计划》别强调GAO的主要任务是支持并确保国会和联邦政府履行实现美国人民福祉的责任,并在第二项目标中提到对公共政策的利益与实现的问责;德国在其《联邦预算法》中规定对与预算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前,须听取联邦审计院的意见,法律是公共政策的最高表现形式,因而可以理解为德国已在审计实践中将公共政策审计前溯,从立法上推进国家审计部门积极参与对公共政策制定阶段的监督问责当中,而非拘囿于公共政策颁布后的实施阶段。由此,不难发现,国外已开始尝试丰富公共政策审计的内涵,由政策绩效审计向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公共政策审计过渡,并在实践中积极开展对公共政策本身进行的评估以及对政策过程问责的前溯。

(二)我国开展公共政策审计的现状:系统、完整的理论框架尚未形成

我国审计机关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公共政策的执行情况,主要执行与公共政策相配套的财政资金审计,关注资金收支,揭露资金使用问题,从资金管理制度上给出改进建议。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治理免疫论的提出,公共政策审计作为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一种新模式,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日益受到关注,实践中审计署开展了多个比较成功的公共政策执行情况审计项目,如:汶川、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扩大内需政策跟踪审计,税收政策审计,扶贫资金、保障安居工程、“三农”、教育、医疗等相关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等。但是上述相关公共政策审计多是以与政策配套的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的形式开展,从公共政策执行结果追溯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是跟踪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从而揭示政策在制度上、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建议。换言之,公共政策审计被拘囿于绩效审计的一种类型――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系统、完整的相关理论框架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政策审计实践也是屈指可数。

(三)国家治理视角下我国公共政策审计理论框架的构建

1.公共政策审计的含义和本质。审计署科研所研究报告中将公共政策审计定义为“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从形式、事实、价值三个维度,对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系统(政策主体、政策客体、政策环境)、公共政策过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和公共政策的结果及其影响进行的监督、评价、建议、咨询等审计活动”。

在国家治理构造中,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民间治理三者共生互补,其中政府治理具有主导作用。社会公众是国家治理的委托人,那么政府就是社会公众的主要人,当委托人需要抑制政府治理主体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时,就需要依赖能够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经济问责机制――公共政策审计。究其本质,公共政策审计是现代公共政策活动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内生免疫系统而非外在。

2.公共政策审计中审计机关的权力边界。依照公共政策审计的定义,审计涉及公共政策全过程,这就意味着在公共政策审计中审计权力很可能与党的领导权、人大的立法权以及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出现交集,合理分工必不可少,明晰审计机关在公共政策审计中的权力边界至关重要。国家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有批判和建设这两种目标定位,即公共政策审计的作用在于以问题为导向的问责和建议这两方面,审计机关不直接参与、干涉政策的制定和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而是以独立第三方的角色定位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免疫作用。

3.公共政策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理论依据。

(1)我国的政策体制亟需公共政策审计,且国家审计机关具备开展公共政策审计的独立和优势。

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政策过程大多限于主管部门内部,政策制定者难免存在“有限理”,只有少数高校学者、科研部门精英可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与评估中,外部监督明显不足,更具独立的公共政策评价仍相对缺位,亟需一套公共政策评估、分析机制为政策过程纠偏;另一方面,我国的政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得国家审计机关不受党派纷争的影响,且宪法也在立法上明确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因而审计机关在公共政策审计中的独立得到保证;除此以外,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积累的大量真实数据以及逐步完善的“金审工程”为审计机关提供了信息优势;审计人员跨行业、跨专业的综合分析能力为审计机关提供了人力资源优势;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大兵团作战的审计实践为审计机关提供了经验优势。

(2)公共政策审计通过促进政策过程实现、政府部门履职、社会公平民主来服务国家治理。

实施公共政策审计有利于促进政令畅通,揭示政策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恰当反映政策和配套措施不科学的问题,从而强化政策贯彻落实,促进政策目标的实现。此外还要发挥抵御功能,为政策过程提供信息、咨询,分析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原因,找出公共政策过程中的缺陷,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供针对的政策建议,以提升公共政策科学和政策能力。

公共政策审计有利于督促政府部门关注公共政策的效果、效率和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而促进政府履行职责,以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公共政策审计结果公告也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而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理念的深化。

公民具有公共政策利益相关人和国家治理委托人的双重身份,公平享受公共政策利益的同时,也有权利、有义务对政府治理进行监督,公共政策审计就提供了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督全过程的途径,从而有利于增进社会的公平和民主。

二、公共政策审计计划管理的优化

审计计划管理是整个审计业务管理的基础,科学连接了审计战略规划与具体审计项目,有利于审计管理的科学化与效能化,充分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降低审计风险,实现审计目标。

(一)计划管理中公共政策审计的立项依据

公共政策覆盖面广,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多方面,但审计资源有限,审计机关应当关注哪些公共政策,应当将哪些作为公共政策审计的重点,直接关系到政策主题的选择,因而须对计划环节的立项依据进行梳理:

1.应当结合当前国家治理的战略目标,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广泛影响,与当前或未来现实紧密相关。可选择当前的财政、货币、税收、社保、环境、资源、招商引资、强农惠农、保障民生、耕地保护、文化发展扶持政策等,重点依据国家当前的“五年计划”规划纲要、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提出的政策措施,以及国家审计5年审计项目总体规划。

2.反映作为国家治理委托人的社会公众的问责需求,坚持广泛与专业相结合的立项原则。审计机关计划职能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审计计划前,应充分听取政府部门、政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或向全国人民公开征求政策主题,灵活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和移动端传递信息、获取建议的优势,同时深入开展立项调研,汇总形成审计项目计划可行研究评估报告,并报经审计长会议审定。

3.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优选审计边际效用高者,即该公共政策通过审计能够明显节约公共资金、提高政策能力。

4.该公共政策审计项目具有可行,在现有审计资源、时限、时效约束条件下,能够保证合理、适当的审计覆盖面及审计成果。

(二)信息化、网络化趋势下公共政策审计计划管理的流程

公共政策审计的计划管理应当充分利用当下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依托“金审工程”的建设成果,积极完善国家审计数据平台,准确、高效、科学、合理地收集、运用、传递数据和信息。此外,明确公共政策审计计划管理流程的主要步骤对优化公共政策审计计划具有前瞻的参考价值,下页表1即为公共政策审计计划管理流程表。

(三)公共政策审计内容的参考框架

在计划阶段就明确公共政策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有利于为后续审计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即全面的公共政策审计是对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系统、公共政策过程和公共政策结果及影响进行的监督、评价、建议和咨询,因而公共政策审计的内容就应当贯穿政策过程,且基于前文分析的国际经验,对公共政策本身也应当进行科学、可行、公平、协调、后续审计。图1为笔者构建的公共政策审计内容的参考框架图,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政策审计项目都要对图中内容进行全覆盖,而是应立足项目实际,因地制宜,科学选择,使审计工作的边际效用最大化。

1.公共政策制定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

(1)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合规审计。一是公共政策制定主体的资质是否合规合法,审计是否存在越权制定政策的现象;二是政策制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审计政策制定是否经过法制机构复核、是否依照规定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合法、公共政策签发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权限;三是鉴证公共政策论证相关部门提交的可行研究报告的内容是否到位、规范,论证依据是否真实、可靠、充分,相关计算是否合规、正确。

(2)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审计。审计公共政策在制定阶段是否经过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建议这一程序,在吸纳建议方面是否兼顾了广泛与专业等。

(3)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审计。审计公共政策的制定是否是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是否充分发挥公众对政策制定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公开透明民主。

2.针对公共政策本身审计的主要内容。

(1)公共政策的科学审计。一是审计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否与当前国家治理中的相关目标相一致,是否紧密联系而非滞后;二是审计与政策相配套的具体措施是否明确、合理,即是否具有符合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权责利相符的实施措施;三是审计公共政策是否结合了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政策手段是否符合政策目标的要求;四是审计公共政策调控力度是否恰当。

(2)公共政策的可行审计。保障公共政策目标贯彻落实的前提是,在当前社会、经济、文化、资源条件下,公共政策本身切实可行,否则政策的实施便无从谈起,因此要对公共政策本身以及配套措施的实施责任人是否明确、实施细则是否详实、政策实施条件是否具备、政策手段工具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审计。

(3)公共政策的公平审计。公平审计是指审计收入与付出是否相匹配、报酬与贡献是否相一致、权利与义务是否相对等、惩罚与过错是否相符合,达到同等条件的政策客体是否具有平等生存、发展的机会等,以抵御行政垄断或行政独断现象的出现。

(4)公共政策的协调审计。一是审计该项公共政策是否与其他相关政策保持协调统一,以发挥政策合力作用;二是依据政策的调控特,审计该项公共政策是否具备对同领域其他公共政策的互补功能,以实现均衡调控,从而促进同领域公共政策有机整体的形成。

(5)公共政策的后续审计。一是审计是否存在对原有政策的修正政策或补充措施;二是审计公共政策在执行中的修正、补充和发展是否合理有效,政策和措施是否具有连贯。

3.公共政策执行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

(1)公共政策执行的合法合规审计。一是审计公共政策实施主体的资质、权限是否合法合规,即公共政策实施主体是否存在越权履职或渎职行为;二是审计政策实施客体的资格是否合规,政策实施客体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且满足政策要求;三是审计公共政策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即政策执行过程是否依照政策细则进行,审批、复核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规等。

(2)公共政策执行的民主审计。主要审计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否是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行的,审计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现象。

(3)公共政策执行的绩效审计。依照3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标准,公共政策执行阶段的绩效审计可从政策执行的经济、效率和效果这三方面进行独立的评价。经济:审查和评价执行公共政策所支出的公共资金是否超出预定的预算限制,财政资源配置和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是否合理、节约。效率: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审查和评价政策执行的成本与收益的对比,检查公共政策执行的进度。公共政策的执行通常会以公共项目的建设、公共资金的收支等作为载体,即可从政策相关的建设项目、财政收入的收缴、公共资金的拨付使用等的投入产出比进行评价。效果:审查和评价反映公共政策执行效果即政策产出效应的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R&D经费支出额、失业率等宏观经济指标或某地税收收入、政策受惠企业销售收入等微观经济指标。一是应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直接效果进行审计,评价政策结果是否达到政策目标规定的预期指标水平,对比定量指标的实际值与计划值,揭示差异,分析原因;评价执行的公共政策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作为对相关定指标的分析。二是应对公共政策执行的附加效果进行审计,即对该政策在同领域内对其他相关政策的执行效果产生的额外影响进行指标评价。三是当公共政策的执行出现投入产出比极端异常的情况时,应对政策执行的意外效果进行审计。四是可对公共政策执行的潜在效果进行审计,以揭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制度缺陷,抵御潜在风险。

4.公共政策终结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

(1)公共政策终结的合法合规审计。一是审计公共政策终结主体的资质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存在越权现象;二是政策终结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审计公共政策终结是否依照规定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合法;三是审计是否存在相应的政策评估结论作为政策终结的依据。

(2)公共政策终结的科学审计。主要审核评价终结的公共政策是否确属无效、过时或多余的政策。

三、公共政策审计方法的灵活运用

公共政策审计应提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实施,通过审查评价政策执行的合法合规、民主、经济、效率和效果,揭示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政策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在宏观层面提出建设的改进建议,跟踪审计建议的采纳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着力推动公共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的常态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政策审计的全面推行夯实基础。公共政策执行情况作为公共政策审计现阶段的审计重点,主要涉及三方面:关注公共政策执行的重点项目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与公共政策相配套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审计;与公共政策对应的具体措施跟踪审计,因而相应审计方法也应当结合这三方面的主要特点进行研究。

公共政策审计应注重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和宏观,创新公共政策审计方式方法,优化配置审计资源。一是在审计署统一安排调度下,坚持上下联动,并尝试吸收部分被审计单位内审人员和业界精英,以提高数据信息收集、分析的质量和效率,在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条件下科学统筹,形成公共政策执行审计的合力,不断探索多兵种、大兵团、合成式、多专业融合、多方式结合的审计组织方式。二是“在计划安排、审计重点、力量调配等方面,把财政、金融、企业、经济责任、资源环境、涉外等专业审计相互衔接,探索同步安排、一次进点、协同审计、成果共用、分别报告等组织方式”,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三是依托“金审工程”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推进“联网审计”、“实时监控”和“动态监测”的公共政策审计系统的构建,加强数据库的建设,动态、持续地获取审计数据,并着力改进审计数据运用模式,采用“系统分析、获取疑点、人工核实、精确定位”的数字化审计方式,整合审计证据。四是积极建立多样化的审计人力资源库,以及建立起审计机关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机关的常设沟通机制,以便吸收外部专家在公共政策审计中给予的中肯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五是在已有的对比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模糊综合分析法等的使用基础上,推进分析程序的使用,注重“价值增值”,通过日常审计工作对公共风险领域进行前瞻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预警,及时提示有关权利机关加快实施或制定某类公共政策,并为公共政策决策提供独立、全面的信息和智力支持,不局限于对已执行的公共政策的不足之处发表意见,还能对即将出台或尚未制定的公共政策提出专业建议,以提升政府政策决策能力,促进政府治理的科学化、效能化,进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J

参考文献:

1.邓云.政策审计――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新模式[J].审计月刊,2012,(7):6-8.

2.丁时勇,朋薇,陈永康,吕炜.政策跟踪审计的特点与内容界定[J].审计月刊,2013,(3):8-10.

3.高翔.政策跟踪审计的定位特点及重点[J]. 三江论坛,2013,(7):26-28.

4.河南省审计厅课题组.信息化条件下国家审计业务组织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审计研究,2013,(2):3-9.

5.王姝.国家审计如何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基于公共政策过程的分析[J].审计研究,2012,(6):34-39.

6.王勇.公共政策审计的若干思考[J].审计月刊,2012,(10):4-5.

7.徐震.美国公共政策审计评估:分析与借鉴[J].审计研究,2012,(3):60-64.

会计政策论文第7篇

关键词: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经济后果;契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

中图分类号:F230

会计政策论文优选九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174-01

1 基于契约理论的会计政策选择实证研究

西方学者Watt s和Zimmerman(1986)根据经济学的契约理论,对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机提出了三大假设:①补偿计划假设。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补偿计划的公司经理为扩大个人效用,更可能选择将未来的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程序,以便提高其报酬的现值。②债务契约假设。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越接近违反债务契约条款的公司,为避免违约成本,越可能选择将未来的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程序。③政治成本假设。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公司规模越大,越可能选择将现在的盈余递延到将来的会计程序,以避免因高额利润而受到政府的管制。

王跃堂(2000)通过对沪深股市个股对三大减值政策的实证研究发现西方实证会计理论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的三大假设在我国未得到证实,无论是补偿计划变量、债务契约变量还是政治成本变量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均无显著影响。这是由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决定的。

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企业具有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在动机,而且这种选择将是企业长期的动态的优化过程。王跃堂(2000)通过对沪深股市个股会计政策选择的实证研究得出企业进行不同会计政策选择主要是出于以下动机:

(1)规避市场管制动机。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一个受政府高度管制的市场,政府对企业的上市、交易及退出等市场行为都通过一系列会计指标进行管制。如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或当年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就要对股票进行特别处理,在股票名称之前冠以“ST”的符号。如果连续3年亏损,则执行暂停股票上市,甚至终止股票上市等。因此,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操纵利润使之达到预定的目标,以满足政府对配股或上市管制的最低要求。

(2)避税动机。避税动机可能是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一个最明显的动机,特别是那些众多的非上市公司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我国的税法体系还不十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颇多,于是企业管理者就有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 我国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操纵利润的现象和改进措施的研究

龚光明(2004)提出,现阶段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操纵利润的表现有以下方面:

(1)配股现象: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资格还是种稀缺资源,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这一“圈钱”配股的资本线,不惜代价采取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力保10%,出现了耐人寻味的“10%现象”。

(2)微利现象:已经有一年或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了免受特别处理或摘牌的处罚,采取种种手段使本年资产收益率保持哪怕0.0001%的微利水平,只要不亏损就行。

(3)重亏现象:对于无法做成盈利或是首次加入亏损之列的上市公司,为给下一年扭亏留一手,有意做成重亏,以免第二年连续亏损而被特别处理i对于无法摆脱被特别处理命运的公司,则做大亏损清洗以前年度积累的包袱,为下年扭亏逃脱摘牌厄运埋下伏笔。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另外,在在会计政策选择的规范上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加剧了会计政策偏向选择的可能,经营者有可能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权对会计事项做出对自身有利的估计或判断,非公允的选择结果必然会影响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潘煜双(8004)认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者激励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增加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内控制度有助于经营者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实现预期目标。

3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

国外的会计政策选择研究主要是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国内对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研究主要从实证理论和契约理论方面取得了不少的研究成果。但我国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与财务、会计的具体运用相联系这个领域的研究成果不是很丰富,特别是把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会计政策选择相联系的研究更少之又少,只是在一些研究成果中或多或少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如李姝(2003)、潘煜双(2004)等。(宋在科、王柱2008)通过实证检验和设计随机调查问卷的方式得出结论:由于管理者的信息优势、大股东的支配地位以及政府的绝对控制,中小投资者、债权人、雇员、供应商、消费者以及社会团体在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就不可避免地表现出较大的倾向。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公司治理目标的转变,即从维护股东利益转变到统筹兼顾相关者各方的利益,会计政策的选择必将会越来越趋向于为满足众多利益相关方所组成的利益集团的需要,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效果将越来越注重整体优化。

会计政策论文第8篇

关键词:会计政策,影响因素,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

为了深入分析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本文将从公司特征、国家的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及外部宏观环境三个角度对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公司特征

1.企业的组织形式与资本结构。在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外乎有三种形式: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它们对选择会计政策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而其中公司制的上市公司对于会计信息要求充分披露;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要求则比较低,这说明它们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不同。有的企业负债比率高,有的则低,负债高的企业风险大,负债低的企业风险小,所以,二者对会计政策的要求也就不一样,前者考虑债权人的权益,使会计政策倾向于稳健;后者则使会计政策倾向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企业的经营特点的发展状况。企业的经营特点会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内容和要求产生直接的影响,而这些特点像经营范围、规模、方式服务对象、产品结构等都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企业必须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而且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每个发展阶段的会计政策也不同。如果一个企业正处于成长期,就不能用稳定期或衰退期的会计政策。

3.企业为调节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基于现代企业里相关的各方关系对象,企业选择的会计立场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考虑。从不同角度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从而产生不同的会计观点,并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也由此产生了会计政策。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就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这样将会影响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群体。企业为了照顾这些群体,必须选择一个适合于这些利益群体的会计政策,才能为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4.企业管理层对会计活动的实际控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层在激烈竞争中要处于不败之地,对会计活动的控制必须落到实处,尽量提供有利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反映企业管理经营的好坏,所以企业管理当局就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左右会计信息,进而获取自身的利益。由于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企业在选择会计准则时,企业管理层为了平衡利益相关方就放宽了对一些会计事项的处理权限。这种会计处理权限也为企业管理当局选择会计政策提供了选择权,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从不同角度出发,贯穿于企业从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诸多环节构成的整个会计过程,这个会计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

1.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须贯彻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允许范围内选择,一切都要遵循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企业就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与国家法规保持一致,体现出它的合法。同时,一个新的会计政策的研究和开发,虽然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但必须确保在新的环境下有新的适用。

2.企业选择会计政策通行惯例与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一般情况下,企业选择会计政策,首先,从会计理论入手,看它是否合理。其次,看它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行,进而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以往的一些经验总结,以及最新的会计理论研究。它们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都会影响企业的会计政策。

(三)外部宏观环境

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也包括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更原会计政策,从而进一步选择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带来一系列变化,一是宏观会计政策从强制型向指导型逐步转化。二是企业会计活动的范围日益拓展,业务内容不断充实。三是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并且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发展目标,即使同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又有可能具有不同的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所处的当前环境,企业有时需要稳健经营,有时也需要锐意开拓。这在一定程度上则需要借助会计政策选择,使之变得不仅必要而且必然。对外贸易往来对会计政策的影响,主要在外币业务上体现的比较明显一点。

二、完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建议

(一)提高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的参与程度。可以提高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的参与程度,使管理者能够在任何环境下选择最有利企业发展的会计政策。因为企业会计政策是利益相关者各方博弈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制定。而其他相关者参与程度的提高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者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以确保管理者做出理智的决策。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法律约束来优化管理者的行为,一旦管理者违法乱纪,应进行罚款和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注重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及会计专业素质。提高管理层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从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考虑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从法律实务、会计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等方面入手。对已工作的会计人员,向其提供多种渠道来学习巩固会计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与激励,使其尽可能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知识体系,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在会计、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做出正确的会计政策选择。

(三)同时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会计责任。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实施对会计政策起到约束作用。外部审计对管理层起到了制约作用。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力度,增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有利于加强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外部监督。

(四)深化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会计理论的研究,对企业会计实务的操作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会计大环境的变化,深化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有效实施,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信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翟胜宝.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研究.东北财经大学,2010.

会计政策论文第9篇

关键词:国家理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9.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12012405

政府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展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新领域。由于当前国家政治授权产生的问题与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当前对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两个“暂行规定”和2006年修订通过的新审计法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制尚未建立起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 审计范围广泛, 不同层面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差距很大,因此,探索和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个人”的责任审计,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的是非功过,关系到党政领导干部的升黜,因此,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诸环节的核心与关键问题。本文拟在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基础上,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并扼要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为进一步出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或经济责任审计准则的制订、规范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一、相关研究评述

界定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是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2006年修订的新审计法第25 条规定: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仅仅给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总体内容,对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提供了指导意义。现实中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十分复杂,想用一把尺子来界定其审计内容是很难做到的。吉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1]在总结一些典型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他们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范围分为四个层面、三个范畴和二个系统。四个层面主要由省部级、地厅级、县(区)局级、乡、科级四个层面的干部。三个范畴主要包括块块领导干部、条条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二个系统包括党委系统和行政系统。并提出采用一般分类与特别分类两种办法来探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认为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1)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2) 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效益。(3)审计、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最后根据行政区党委,行政区政府领导、政府部门领导界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别内容。在审计署2007―2008年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9)中,以蔡春教授领衔的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2]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党政领导和企事业负责人的目标经济责任的内容分为治理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效益或绩效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并根据各类目标经济责任,构建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分为民主政治建设和绩效两个方面的评价。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权力范围、组织结构和问责体系、信息透明度、廉洁自律、申诉和执行机制、党风廉政内部监督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程度等指标;绩效方面包括真实、客观、合法、投入产出的“3E”、内部控制、资源利用等指标。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3]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将政府部门分为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在确定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将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分为经济决策权指标、经济管理监督权指标、经济执行权指标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指标四大类。刘世林和牛玉韬[4]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与评价对象、评价责任、任职目标、评价范围挂钩,并构建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给出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一级与二级指标为:(1)财政财务收支评价(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收入与支出、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等)。(2)资产管理与购建评价(主要包括资产综合情况、长期资产管理情况、流动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3)经营业务管理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环境情况、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水平等)。(4)个人及行政执法情况评价(主要包括组织违法情况、个体违法情况)。

以上研究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局限:(1)审计内容界定和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多采用归纳法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类,没有运用演绎法,将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构建在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上。(2)各研究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构建审计评价指标框架,但由于主要采用的是归纳法,没能显示各类指标之间逻辑关系,同时各类指标也难免存在一定的重复交叉内容。本文拟以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为基础,着眼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整体框架的构建及具体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本文并不涉及具体的审计评价指标的构建。

二、以国家理论为基础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

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包括规范的国家理论和实证的国家理论。所谓规范的国家理论,主要是对国家行为的矛盾质进行思考,它有三个基本内容:一是从国家在某些方面所具有的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角度论证国家行为的合效;二是从信息的缺失和国家行为的个人来论证国家行为所包含的违背经济效率原则的质;三是界定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而实证国家理论主要是探索国家行为根据的理论,主要是关于国家的本质和对国家“悖论”的解释。由于规范国家理论可以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这里是以规范的国家理论来构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根据规范国家理论,国家在产权界定、保障私人权利、提供公共物品等方面具有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具有合效的质;但由于国家行为的强制(即非市场自由交易)和关于国家行为成本和收益的可靠信息的缺乏以及国家行为的个人可能导致国家行为对帕累托效率的偏离,具有违反效率的质。国家经济行为的边界是国家组织比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具有优势的经济领域。图1是从规范国家理论的角度,给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

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六个审计评价模块可进行相应简化:(1)国家界定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很强的程序,一般不能归结为党政领导的“个人责任”,因此,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一般不作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的内容。(2)权利范围模块并入日常行政与执法和重大经济决策两个模块中,但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现代国家大多偏离了古典经济学中的充当“守夜人”的国家模型,现代国家基本奉行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政策,不仅是公共物品的供应者,而且充当了私人物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因此,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评价不仅包括了提供公共物品经济决策,也包括了其它如大额非常规经济拨款、大额非日常采购等重大决策。总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可分为四个模块:(1)日常行政与执法,简称“日常行政”评价模块。(2)重大经济决策,简称“重大决策”评价模块。(3)遵纪守法与廉政建设,简称“遵纪廉政”评价模块。(4)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与社会满意度等,简称“工作业绩”评价模块。

由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党政部门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且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具体指标也是动态变化的,所以本文将着重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整体框架的构建(如表1所示)。

在以上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模块中,重点和难点是重大决策中的重大经济决策和工作业绩的评价。重大经济决策的特点是:(1)重大经济决策责任一般可以直接问责到负责人。(2)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复杂,往往涉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很多效果无法进行定量分析。(3)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往往具有时滞,甚至有的项目的短期和长期效果是矛盾的,党政领导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按照决策―执行―结果的顺序,主要是对三个方面的评价:重大决策的合规评价、执行过程评价和结果的效益评价,效益评价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的经济、效率、效果、公平和环境评价,即通常说的“5E”评价。显然具体评价指标对于不同的重大经济决策也是不同的。由于公共投资项目是重大经济决策中最为复杂,审计评价最难的,所以这里给出公共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表2党政领导重大公共投资项目

决策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层次与具体指标

合规立项程序合规;可行研究科学;概预算合理

决策执行过程项目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项目责任制、建设程序控制、现场控制);概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指标;项目安全指标

效益经济效益(常规的财务指标如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财务净现值,财税贡献等);环境效益(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等指标);社会效益(增加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公平等)

党政领导的工作业绩、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的评价在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政府部门间的差异最大,变化最大,这方面的评价往往存在着指标设计争议大,数字不易获取,缺乏客观评价标准等困难,工作业绩评价指标如表3所示。

表3中社会和谐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恩格尔系数、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比率、就业率、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等;社会满意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包括基尼系数和发生率等;干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包括:中层以上干部群众评议合格率、中层以上干部群众投诉升降率和高级技术人才流失率。

三、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

下文笔者将在扼要分析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特点及各评价模块间的逻辑关系基础上,总结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但完整具体的评价指标不是本文研究内容。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对党政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评价,包括对“经济履行过程”和“经济履行结果”的评价。“日常行政”模块是对党政领导日程行政执法的经济履行过程的评价,包括对财政财务收支、行政执法、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权力范围等内容的评价;“重大决策”模块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合规、决策执行管理与重大经济决策结果的效益等三方面的评价;“遵纪廉政”是反映党政领导在日常行政和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的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业绩”模块从履职结果上集中反映了以上三个模块的履职情况。由于不同类型、不同级别政府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所以该模块宜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评价指标。各模块的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块的关系图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相比,具有的特点主要有:(1)由于党政领导从事的社会宏观经济、社会事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其工作结果大多不能进行定量分析,所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应涵盖党政领导履职过程与履职结果,而对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偏重于负责人对企业最终经济业绩的影响。(2)动态。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党政领导的职责与目标经济责任在不断发展,因此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应是动态发展的,这点在“遵纪廉政”和“工作业绩”两个评价模块中表现更为突出。(3)差异。区域党委、区域政府、政府部门之间;经济管理政府部门与社会事务管理政府部门之间;不同级别政府之间,其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存在很大差别,因此,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点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表现最为突出。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总结为:

(1)逻辑统一原则。各评价模块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保持逻辑一致,应避免指标间的重复、脱节和冲突的现象。(2)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涵盖党政领导履行经济过程和履职结果。(3)动态发展原则。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评价指标的框架内,做到动态调整和不断发展。(4)一般指标和特殊指标相结合的原则。正如上文所述,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为了设置简化科学的评价指标,对“日常行政”、“重大决策”与“遵纪廉政”三个评价模块,可设置通用的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至少可设置通用的二级评价指标,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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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3] 青岛市审计局课题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研究[R].审计署立项课题研究报告(2007―2008),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4] 刘世林,牛玉韬.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J].中国内部审计,2006,(12).